24小时电话

离婚诉讼中可判离婚的法定事由有哪些(都有什么正当理由?)

admin2个月前314

今天给各位分享离婚诉讼中可判离婚的法定事由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女人提出离婚,都有什么正当理由?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女方有过错男方要求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2. 一方不愿离婚,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3. 女方出轨并提出离婚,依据法律,孩子会怎么判?
  4. 法庭已经宣判,但离婚证还没领,是算离婚还是没离?
  5. 夫妻双方一方出轨后要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6. 车晓离婚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7. 女人提出离婚,都有什么正当理由?

女方有过错男方要求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女方存在什么样的过错?因为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大多都是平均分配的原则,除非存在一些法定的过错,即使存在法定的过错,其实按照严格的法律条款来讲,也不是说可以多分配财产,而是说受害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既然付出了经济赔偿,相应的就是少分割了一些财产,因此,有时候我们可能会简单地说,对方可以少分一种财产,其实这就是一种经济赔偿。

而能够要求经济赔偿的法定过错,一般指的是一方存在出轨,家暴,赌博等恶习,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如果不是这些过错,只是所谓的夫妻感情不和,或者一方付出比较多,另一方付出比较少等等,这些都不是法律上的过错,不会影响到财产分割的问题。

另外,即使是上述法定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赔偿,赔偿的数额也不会非常的悬殊,大概也就在几万块钱左右。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一方不愿离婚,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离婚咨询中最常见的11个问题汇总:

1.分居多久会自动离婚?

答:无论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必须到民政局办离婚手续或者法院起诉。

2.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3.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程序是什么样的?

答:起诉离婚,需要起诉者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结婚证以及复印件,起诉状(三份,交法院两份,自留一份),诉讼费(离婚财产分割不超过二十万的诉讼费为50-300之间,超过的部分单独计算),去法院立案就可以了。

另外,如果有婚生子的,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及复印件。想让法院支持你的诉讼请求,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法院立案后,婚姻案件一般先进行诉前调解,一方或双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不成,转入审判程序。法院开庭后,查明事实和理由,会进行判决。如果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半年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除了判决外,如果双方达成和解,也可以调解或者和解结案。

4.起诉离婚需要多久?

答: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但是,冷静期等不计入审限。

5.协议离婚怎么办手续?

答: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需要当着民政局工作人员的面签署离婚协议,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离婚协议最好准备电子版,U盘,到民政局现场打印,然后签字,民政局工作人员要现场监督签署过程。

6.对方有家庭暴力怎么办?

答:首先建议报警,取得对方家暴的证据,为以后维权奠定基础,报警的同时也可以对对方进行威慑。

其次,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如果家庭暴力确实存在,可以取证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家暴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

7.我们没有办理结婚证,怎么离婚?

答:你们这种情况只是同居关系,而非夫妻关系(94年2月1日以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了,之前的可以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对财产或者子女没有异议,直接分手就可以了。如果对财产或者子女达不成意见,那么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财产分割和抚养权。

8.我们只会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彩礼可以要回吗?

答: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彩礼是应该返还的,但是返还的数额要根据同居的时间,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综合判断。

9.嫁妆属于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答: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无论是先办理的结婚证后举行的结婚仪式,都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10.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款,配偶是否需要偿还?

答:夫妻共同生活范围内的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夫妻共同生活范围外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2018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是最新的法律规定,视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11.如果离婚孩子我可以争取到抚养权吗?

答: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的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综合判断,十周岁以上的可以征求子女意见。如果是两个孩子,大多数情况下一人一个,也有两个都归一方抚养的情况。

女方出轨并提出离婚,依据法律,孩子会怎么判?

您好。从法律上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和夫妻一方出轨是两回事,出轨对判决造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方面,而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另外一套单独的规定。

一、出轨在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上的影响

(一)谁能提出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提起诉讼离婚,如感情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由此可知,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配偶出轨、与他人同居,那么即使出轨一方不想离婚,法院视证据强度也很可能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所以出轨后又厚颜无耻不想离婚的一方,从法律上来说是丧失了维持婚姻的主动权的。

(二)财产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原则性指示,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财产分割问题上遵照“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保护妇女的隐性前提是女方无过错,即便出轨一方是女方,亦可以照顾、倾斜无过错的男方,适当多分割财产。

(三)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符合第32条前三项(前文已列出)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单独对出轨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包括物质赔偿与精神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二、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

出轨与否并不能直接作为争取抚养权的不利或有利条件,但是可以通过搜集证据向法院证明,出轨一方作风有问题,平时无暇照顾孩子,或者舆论风评会对孩子生活造成影响等,以此来主张己方比对方更利于抚养孩子。

那么具体来说,抚养权的判定因素有哪些呢?抚养权归属问题能协商一致的按约定执行,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子女年龄为区分阶段,判定原则不同。

(一)两周岁以下

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因生理原因,更适合由母亲照顾,所以以女方抚养为原则,男方抚养为例外,除非以下情况,其余一般由女方抚养:

①女方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之共同生活的;

②女方有条件照顾却不尽抚养义务,或以各种形式消极履行抚养义务,男方提出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

③其他子女确无法随母方共同生活的情形。

(二)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

男女双方抚养机会均等,均要求抚养权的,满足条件者优先: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一方生活,于其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包括传染病、重病及其他原因)的情况。

(三)十周岁以上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因心智已经初步具备,也有一定的自主意识,所以父母对其抚养权有争议的,可尊重子女意愿。

(四)补充情形

在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前提下,父母提出轮流抚养孩子的,法院可准予。

夫妻双方在抚养孩子的条件方面基本相同,无哪方有明显优势,而子女长期跟随(外)祖父母生活,一方父母有能力照顾(外)孙子或孙女的,可作为孩子判给男方或女方的有利条件优先考虑。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我是律师吕丛,了解更多婚姻法律知识,可关注我的头条号“律师吕丛”

法庭已经宣判,但离婚证还没领,是算离婚还是没离?

法院宣判离婚后,并不意味婚姻关系已经终止,必须法院判决生效后才是离婚状态。法院作出的离婚生效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就是离婚证明。离婚证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批准。

如果离婚判决为一审法院作出,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接到离婚判决书后,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均未上诉,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双方婚姻关系终止,当事人应要求法院出具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法院应向当事人出具判决生效证明。一审离婚判决作出后,离婚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的,离婚判决未生效。

如果离婚判决为二审法院作出,法院宣判后离婚判决生效,双方婚姻关系终止。

离婚案件一审判决后,诉讼当事人都有上诉权利。有的案件当事人出于不同目的,故意躲避法院送达判决书,法院穷尽其它送达方式后仍无法送达的,要通过公告送达判决书,有的案件送达时间长达近一年。公告期间届满,在上诉期限内,案件诉讼当事人都没提起上诉,一审离婚判决生效;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未生效。离婚案件送达时间被人为故意延长,离婚判决生效日期被延后,多数要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伤害,例如有的夫妻长期感情不和,女方在一审离婚判决后和他人订婚并怀孕,但因为男方故意拖延离婚判决生效日期,致使女方生育后仍无法办理再婚登记,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有的可能面临计划生育政策处罚。再例如,王宝器与马蓉离婚案件,马荣上诉后离婚判决未生效,王宝强离婚期间收入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马蓉依法拥有半数份额,离婚案件拖的时间越长,对马蓉越有利。有的当事人故意延长离婚判决生效日期,结果自己人财两空。有个男子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后,故意躲避法院送达判决书。法院公告期限届满后,他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期间,他因为交通肇事被撞死,二审法院依法终止审理,离婚判决未生效。该男子,只有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子女,他的交通意外人身损害赔偿都由他妻子获得,他的遗产都由他妻子继承。再婚登记时,再婚当事人应当提交法院离婚生效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如果生效判决是一审法院作出的还要同时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生效证明。民政婚姻登记部门批准再婚的,要在离婚生效法律文书上加注再婚登记信息。我认为,夫妻真的过不下去了,大家好结好散,互相作出让步和补偿,早日结束婚姻对双方都有好处。

大家认为讲得有道理,请给我点个赞。作为执业律师,我长期关注社会问题,热心回答大家问题,请大家点右上角关注我!欢迎大家互动评论!

夫妻双方一方出轨后要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婚内一方“出轨”,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调解不成,可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且又调解无效,便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虽经调解无效,仍不准予离婚。所以一方有婚外情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法庭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

出轨分为精神出轨和身体出轨,一般的趋势都为先是身体上出轨,进而发展成精神和身体上都背叛,如果已经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婚姻和感情是很难再继续维系下去的,所以,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

夫妻双方如果有一方出轨,那么另一方肯定是很难对其原谅的,既然已经没有了感情,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也不幸福,离婚的可能性很大,正如中国的一句古话,破镜难重圆。但是有一方会为整个家庭考虑,可能会选择原谅一次,但是人都有一定的防备心理,即使是原谅,也回不到从前了。

男人出轨的原因和女人出轨的原因不一样,男人更容易被外界所诱惑,而女人处于弱势的位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家庭没有幸福感或者是家庭暴力。出轨的那一方可能会在表面上和另一方继续维持着夫妻关系,但是这样虚假的感情维持的时间不长,总有一天会爆发,双方都会因为这件事而撕破脸。

车晓离婚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2010年1月24日,一场豪门婚宴于山西举行,宴席摆了近500桌,婚车有200余辆,婚礼的主角就是车晓和李兆会。车晓和李兆会的婚姻开始的轰轰烈烈,却没能禁得住时间的考验,两年后,车晓和李兆会的婚姻便走到了终点,对于二人离婚的原因,各大媒体也各自表述了观点,这些媒体虽然说的有鼻子有眼,但他们的观点终是不能代表车晓本人的立场。

在某个访谈类综艺节目的某一期中,节目组请来了车晓和车晓的母亲王丽云,节目中车晓母亲王丽云的一句话貌似道出车晓离婚的真实原因,王丽云说其对车晓离婚早就做好了思想准备,因为车晓曾对王丽云说过其和李兆会的婚姻生活和王丽云和车晓父亲的婚姻生活一样,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简单介绍一下王丽云。

车晓的母亲王丽云也是一名演员,相信很多观众都看过其参演过的电视剧,尤其是那部《幸福像花儿一样》,车晓的母亲王丽云和车晓的父亲车晓彤因工作而相识,两人结婚后不久便生了车晓,而就在车晓出生后的几年时间里,王丽云和车晓彤的婚姻开始逐渐出现了裂痕,用王丽云后来的话说,其和车晓的父亲没有过早的离婚只是怕离婚会影响车晓的成长。

待车晓长大成人,王丽云便和车晓彤结束了婚姻生活,虽然和车晓彤离了婚,但是王丽云在公开场合从来没说过前夫车晓彤的坏话,相反其总是夸赞车晓彤是一个好男人,王丽云称其和车晓彤离婚纯是因为性格不合。而按照王丽云在节目中所说,车晓和李兆会结束婚姻多半也是因为他们彼此之间没有了感情,毕竟感情是维系婚姻的基础。

对于王丽云的说辞,很多网友当然不会买账,于是便有了诸多关于车晓离婚原因的传言,之所以会有这些传言也是因为李兆会的身份过于特殊,毕竟李兆会曾是山西首富。值得一提的是,李兆会的事业在和车晓离婚之后开始走下坡路,去年,李兆会更是陷入了债务危机,曾经的山西首富俨然没有了当年的光环加身。

总之,按照车晓的母亲王丽云的说法,车晓和李兆会离婚是因为没有了感情,而我相信很多网友更愿意相信车晓和李兆会自始至终都没有过太深的感情,那段婚姻只是车晓一时心动造就的,但不论真实的原因是什么,我们也都不好评说太多,毕竟那都是人家的私事。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女人提出离婚,都有什么正当理由?

女性提出离婚,都有什么正当理由?这个问题,涉及到离婚理由,而题中所谓正当理由与法定离婚理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还需作出区分。但如果从广狭义的角度来说,正当理由应当包括法定离婚理由。

其实离婚理由是否正当,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有的人认为这个理由很正当,有的人会认为这算什么事?比如婚后是否要跟公婆住一起,夫妻之间疏于沟通、感情生分等等。作为一个法律人,对此不做过多探讨,仅从目前法律框架内聊一聊在法官眼里属于正当理由的那些离婚理由——法定离婚理由。

相信大家大家多多少少对法定离婚理由有一些了解。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确无合好可能。只要够的上这条标准,法官就敢大胆判决离婚,这些理由即为法定离婚理由,也自然是正当理由。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此有作出明确规定,具体可总结为以下几点(有兜底条款,即法定离婚理由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划重点,家暴。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划重点,恶习。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划重点,感情不和。因为工作分居长达两年或虽有不合后来又合好而不满两年,都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情形。

(五)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的。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或判处长期徒刑,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也会准予离婚。

笔者曾经接触过一个案件,丈夫诈骗女方母亲被刑事拘留,按照诈骗数额,量刑预计在五年以上。当时男方尚未被定罪处罚,女方在侦查阶段即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但法院依然判决准予离婚。当然,笔者认为,除去刑期的考虑,男方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女方造成的身心伤害必然也是重要因素。

以上就是法定离婚理由。离婚理由千千万,不论理由多正当,还需达到法律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标准,方可实现离婚目的。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附主要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文章分享结束,离婚诉讼中可判离婚的法定事由有哪些和女人提出离婚,都有什么正当理由?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本文链接:http://flzx.12364.com/flzx/73a97b2d21673510.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