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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怎么划分财产的(房产证是对方的名字?)

admin2周前178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离婚是怎么划分财产的,以及离婚后双方各一半财产,房产证是对方的名字?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 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写了小夫妻名字,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2. 我想问一下,公公过户到孙子名下的房产,离婚了儿子和儿媳怎么分
  3. 离婚后双方各一半财产,房产证是对方的名字?
  4. 夫妻名下各有一套房离婚怎么分房,如果各分一套,算赠予吗?

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写了小夫妻名字,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1.如果房产证上注明了各自份额,这叫按份共有,离婚时就依据这个份额进行分割;2.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各自份额,仅仅是两个人的名字,这叫共同共有,离婚分割时出资方会分得较多的份额,另外一方分得较少的份额;3.无论房产证上怎么标注,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法律都给予尊重,按照你们商量好的结果进行分割。

我想问一下,公公过户到孙子名下的房产,离婚了儿子和儿媳怎么分

爷爷过户给孙子的房产,视为对其孙子的馈赠,不是儿子和儿媳的共有财产,儿子和儿媳离婚时,不能处理这处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选)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离婚后双方各一半财产,房产证是对方的名字?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初步判断,房子产权会判给对方,但对方必须以现金形式补偿您50%房产价值。

经常会有人问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不是一定是一人一半?是不是一定就能拿到产权?

答案是不一定。房子不像现金,可以随意分割。房子作为一个整体,最多只能有一方能获得产权,其他方只能享受对价补偿。所以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处置方式,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题主可以根据以下步骤做初步判断:

第一步,先确认夫妻双方享受的份额;需要考虑的因素是原登记状态和婚姻是否有过失。

第二步,如何按照各自的份额对房产进行分割;需要考虑的因素是是否有贷款、双方是否主张这套房的产权。

第一,确认夫妻双方应有的份额最终获得的房产份额=原有的房产份额+调整份额

1、原有房产份额的判断依据:

如果有财产约定,以约定结果为准;

如果没有财产约定,则以登记方式为准:如果是两人按份共有,则按房产证上的份额确认;如果是共同共有或其他没有约定的共有情况,则按照一人一半计算,每人拥有50%。

2、调整份额的判断依据:

《婚姻法解释》中,要求房产分割过程中,应遵循“坚持男女平等的前提下,适当偏向子女和女方”。另外考虑婚姻过程中是否有过失、或者有某一方自愿放弃、赠送对方房产份额。比如在离婚调解过程中,婚姻过错方会被要求放弃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者给孩子抚养权归属方更多的份额。结果以双方商议过程为准。

综合以上两部分因素,就会确认各自最终应得的房产份额。

第二,将房产份额落实到房屋实际分割过程

就像前面说的,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像苹果切一半对半分。所以结果必然是,最多只能有一方能获得产权,其他方只能享受对价补偿。

1、如果房产目前还有贷款、或者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房子会判给贷款方或产权登记人(就如同题主的情况),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现金对价补偿。

2、其他情况应以协商结果为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判断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通过竞价方式,出价高的人获得的,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现金对价补偿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申请拍卖或共同售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夫妻名下各有一套房离婚怎么分房,如果各分一套,算赠予吗?

您好!

我们先明确一个大原则:

夫妻离婚涉及到的财产分割,指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当然,一方非愿意把自己的个人财产给到另一方,是另外一件事,不涉及原则问题。

此外,因婚姻导致的房产分割,不算做赠与。

题主提到“夫妻名下各有一套房”,单凭这一点,无法判断各自名下的房子是属于一方个人的、还是属于夫妻共有的。

以下分几个方面,围绕题主问题,解释分析一下:

两套房子的产权人

首先,题主问题的前提,是要确定房产的产权归属。

夫妻各自名下的房产,不一定代表着完全属于各方个人。

如果房产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与登记人的姓名无关。如果房产是夫妻婚前个人出资购买、或者婚后个人出资(包括个人的父母出资)且登记在个人名下,房产属于个人。

夫妻共同房产,会涉及到离婚分割问题;否则,不分割。

如何分割

法定上:

如果房产属于个人的话,离婚不分割。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情况下,按照共有情况分割。

但是,法律给出的是分割原则,现实中,无论哪种情况,都以离婚时双方的协议或者判决结果为依据。

我们知道,离婚分为两种情况: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无论哪种离婚方式,其中都要涉及到一些必要内容:包括财产如何分割、如果有子女的话如何抚养。

其中,关于财产分割,可以按照法定来:共同共有的,一人一半儿(包括共有房产、只登记一个人名字的情况);按份共有的,按照登记的份额分割。

我们做三种常见的情况描述:

针对共有的房产,一人一半。但是,因为房产登记的是一个人名字,所以,保险起见,离婚时(办理完离婚手续前后均可),建议尽快将房产证变更为两个人名字,避免今后的麻烦(例如,登记一方偷偷把房子卖了)。这种情况的结论是:即便离婚了,俩人还共同拥有房产份额。针对共同房产,约定好归属于一方。这种情况下,看双方如何协商(或者判决),例如,一方“净身出户”;又如,一方将对应份额的钱补偿给对方。这种情况,不算做赠与。依然建议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针对个人房产,约定好归属于另一方。前面提到,个人财产是不参与离婚分割的。但是,现实中有这种情况:把自己的个人财产给到对方。这种情况下,直接做产权变更手续即可,不必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来解决(否则,需要缴纳税费)。

现实中还存在其他一些情况,例如俩人都同意各自一套,但因为两套房子面积不同、任何一方都不想吃亏,这时候,就看双方如何协商了,没有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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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是怎么划分财产的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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