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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一句明点法的规定谁不享有继承权)

admin2周前774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的知识,包括一句明点法的规定谁不享有继承权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可以剥夺其继承权吗?
  2. 杭州碎尸案老婆惨死,他们名下7位数存款,几套房产谁有继承权?
  3. 怎样确定被继承人的权利被侵害?
  4.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但已得到原谅,还会丧失继承权吗?
  5. 为什么户口挪走就不能继承财产了
  6. 孙子有没有继承权
  7. 一句明点法的规定谁不享有继承权

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可以剥夺其继承权吗?

未尽义务,自然不该享有权利。但要看具体情况貝体原因?并不是天天喊着赡养反而日曰啃老(拿回的比付出的多)就叫尽了赡养义务

杭州碎尸案老婆惨死,他们名下7位数存款,几套房产谁有继承权?

几位数存款和房产,她的女儿是第一继承人,自己母亲的房产和存款属她的女儿继承,女方父母有继承权,这个是婚前的房产属女方的亲属,女儿继承,合法的!

怎样确定被继承人的权利被侵害?

您好!您说的这种情况一定是侵害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的;继承人可以在得知被侵害权益的2年内(但最晚不得晚于继承发生以后20年内)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通过如何确认权利被侵害和如何维权两个部分进行详细介绍。

第一,如何确认权利被侵害

1、确认继承方式和继承人范围

继承方式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

如果被继承人(也就是死者)留下遗嘱,那么房产的分配就应该按遗嘱执行,继承人范围即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范围。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房产的分配就按照法定继承执行,继承人范围也就是《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由在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房产。

以上所提及的继承人就是未来拥有房产产权人,未来也仅有这些人可以决定原有房屋是否需要重建等事项,其他人无权干涉。

2、确认侵权类型

题主的描述中,如果推倒重建的人是继承人之一,那么他也拥有一部分房屋产权、也有决定未来房产处置的以及安全。所以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尝试解决。

但如果推倒重建的人不是继承人,那么这就完全侵害了继承人的权益,建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3、除了继承权、还需要考虑继承人是否有本村户口的问题。

最后在提醒一下,根据题主描述,房产性质应该是宅基地上房屋,因为土地的特殊性质决定,如果继承人没有本村户口,那么继承下来的房产只能小修小补,不能推到重建;如果继承人是本村户口,且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那么他是有资格申请重建的。

第二,维权时效《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一旦发现自己的继承权被侵害,必须尽早完成维权手续。其中有两个时间节点:

1)继承发生后超过20年,也就是被继承人去世之后超过20年;

2)发现自己继承权被侵害后2年内。

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时间要求,才可以提请诉讼,维护自己的继承权。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但已得到原谅,还会丧失继承权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行为的,理应丧失继承权,但以后确有悔改表现,并且被遗弃人原谅了继承人的,不丧失继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10.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1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会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继承权。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因此这种情形下有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绝对丧失。

(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为什么户口挪走就不能继承财产了

户口挪走了,也一样能继承财产。能否继承某人的财产,要看他是否有继承的权利,比如说某人去世之后,他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别是配偶,父母和子女这种继承关系,是按照血缘关系继承的,而不是按户口是否在一起继承的,当然,如果他自己写有遗嘱,把财产指定给某人继承,那么,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可能没有继承的权利

孙子有没有继承权

你这问题刚好有现实案例,孙子没有继承权(父母健在)。这不是遗产,而是遗赠,遗赠需要孙子2个月内同意接受赠予并办理手续。否则放弃。所以孙子没办手续的话,这房子改为法定继承,没他的份了。如果去世前已经过户给孙子,那么孙子有所有权利。

一句明点法的规定谁不享有继承权

子女长期打骂虐待自己的父母,生病了也不给看医生,导致父母去世的,这样的子女的继承权会被"拿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值得注意的是,此条款新增两项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一是隐匿遗嘱,情节严重,二是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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