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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央企的自管公房拆迁补偿规定

admin3周前1972

单位自管公房拆迁补偿问题

自管公房拆迁补偿一般是按面积1:1去赔付,但具体赔付标准还需参考当地政府拆迁公告赔付标准。

自管公房如果被拆迁,除了给予居住人补偿款之外,重点还需对该公房房产所有人以及该公房所属单位进行补偿。

自管公房拆迁,一般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办法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该公房承租人进行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该公房承租人补偿款,具体给予多少补偿款,还是得看该公房所属单位的决定,不过前提还是要能保障该公房承租人的居住问题。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由此可见在拆迁租赁房屋时,若该房屋的产权人与承租人达不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拆迁入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当然在实践操作中这类补偿方式较少进行,因为新房的建造,交付直到最后人住都需要时间,不如货币补偿方便直接。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也多体现在房漫的交付时间,耨的租赁协议的签订上等。

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由直管公房的产权人与房屋承租人签订收购协议,或异地安置房屋承租人,以解除与房屋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自管公房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北京市住建委:申请腾退直管公房可获货币补偿

公房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1、给予适当补偿。2、拆除国家直管公房,非住宅房屋实行拆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住宅房屋按户偿还,按户计算,每户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不结算差价,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结算。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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