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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别人放贷犯法吗(这样合适吗为什么)

admin3个月前488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帮别人放贷犯法吗,银行擅自拿客户的钱,放贷给个人或公司,这样合适吗为什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银行工作人员可以放私贷吗

感谢邀请。银行的本质是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的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信用货币,调剂资金供求,办理货币存贷与结算,充当信用的中介人。那么借贷是银行工作人员日常接触较多的业务之一了,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生产的扩大化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可谓一举两得。但是银行放贷有着非常严格的审批手续和多层级的审查制度,不是那么容易获得审批通过的,那么银行工作人员私自放贷合法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前面说了,银行放贷有着非常严格的流程,银行贷款审查人员根据调查人员的报告对贷款人的资格审查和评定,复测贷款风险,提出意见,按规定审批或者报上级审批,贷款获批后,才能与贷款人就贷款数量,期限,利率等进行洽谈,并签订贷款合同。就算是在贷款发放之后,银行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避免资金损失,也会组织工作人员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金用途进行检查,调查贷款人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必要时还会借助法律手段追回贷款本息,避免损失。如果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向关系人发放贷款,后果是很严重的,刑法专门有涉及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条款,规定: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可见后果多么严重。

如果是银行工作人员私人进行的借款,是允许的,并不违法,前提条件是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哦。

由于本人水平有限,如有错误疏漏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90后小伙带领全村500多人撸网贷,不还违法吗

这种现象为违不违法还要看平台正不正规,我就知道有人专门弄这个,一直没还钱。现在的小额贷款比较多,这些贷款的特点是没有太多的门槛,只要一张身份证就可以了,但利息比较高,还不如去银行借钱。但很多人就是看中网贷的方便,因此没钱的时候也会去借上一波。

我堂弟的表弟,他爸从小就不管他,他还有一个继母,因此一直没享受亲情的温暖,以至于14岁时就因和老师打架被开除。之后就跟着他表哥去打工,但这个人好吃懒做,经常迟到,很快就被开除了。

小伙为了能够有钱花,结果看上了网贷,他借了一笔钱后,自然是没有钱继续还上的,但他就是不还,结果他亲戚的电话都被网贷公司的人打爆了,他自己换了个手机,什么事情都没有。

如此一来他也玩出了经验,借了多次钱都没有还。问他为何这么嚣张,他就说了,只要是没有经过官方批准的,没有上征信的小额平台,那就可以尽情的撸。不得不说他实在是太胆大了,这显然是游走在法律边缘。如果哪一天他被抓了,我不会惊讶。

至于题主所说的90后小伙子,带着村子里500多人撸网贷的事情,只能说太服气了,以为网贷公司是他家开的,公然去撸。尽管2020年是全面小康社会年,但也不是这么个致富方法,国家对这种致富可是坚决不认可的。

至于这个小伙是否犯法了,如果他借的是正规平台,那自然是犯法了,如果是没有征信的公司,但人家诚心经营,利息没有恶意的提升,那报警的话,自然也是违规的。除非他借的是高利贷网贷公司,涉及套路贷的,才能不还本金,不然的话还是违规的,大家怎么看呢?

为什么银行放贷收利息是合法的,个人放贷叫高利贷,发生纠纷还不受法律保护

这个问题的提出就是错误的,银行放贷收取利息是合法的,个人放贷也是合法的,发生纠纷也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现在很多人心里有个错误认识,他们认为高利贷是非法的,我们首先要纠正这个错误思维。

什么是高利贷,简单说,就是利息较高的民间借贷,我们都理解民间借贷,这是合法的,根据自愿的原则,民间借贷可以没有利息,可以低利息也可以高利息,高利息通常就是我们说的高利贷。也就是说,在自愿基础上的高利贷也是正常的民间借贷,也是合法的民间借贷。

怎么理解这个自愿?就是不管利息多高,只要我同意借,你愿意借,那都是你情我愿的,都是合法的,比如我们常见的2分利,3分利,甚至5分利,前提是双方自愿,不能强迫。

这个世界之所以有法律,某种程度是有违反契约的人,比如借钱的时候,很自愿,但还钱的时候开始老赖,这样的行为我们已经见到过很多案例了,这种情况下怎么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年息24%的,法律是完全保护的,年息36%的,如果利息已经偿还,那么法律是支持的,超过36%的部分,法律不支持,现在有的人还在拿同期利率的4倍说事,那个法律过时了。

我们综合一起看,可以这么理解,年息36%以下的高利贷,法律会支持,年息36%以上的高利贷,如果是自愿,法律不干涉。如果先自愿后老赖,那么如果上法庭,还36%以下即可。如果不愿意上法庭呢?大家也都明白,暴力催债,高利贷黑社会出现的原因,当然这是违法的。这么一说,就简单了。

我们一再说,借钱要还,如果觉得利息高,你可以选择不借,但借了就要还,不要指望天上掉馅饼,说不用还了,还是不做梦比较好。

劳动法,公司让员工以个人名议为公司贷款是否违法

劳动法中没有规定劳动者为公司贷款的情况,首先员工没有义务为公司的商业行为进行贷款,公司也没有权利进行这种要求,如涉及到公司强迫或者胁迫员工做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在民事法律关系上是无效的或者可撤销的。此种强迫如表现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上也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申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朋友主动向我高息借钱,现在没还钱却来起诉我放高利贷!这种行为法律支持吗

不犯法。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我就碰到过这样的事情。起初我还担心自己的借条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毕竟利息超出了法律保护的范围。

讲述一下我经历的过程,希望能够帮到你。2016年的时候。我的一个朋友在杭州开服装厂。因经营不善。急需用钱找到我,希望我能借钱给他。

当时他带来的借条。还带来了身份证复印件。而且他保证只用一个月。并写明了利息。

内容如下。他向我借款3万。并承诺一个月以内归还。而且利息按天算每天60块钱。并标注了借款时间和还款日期。

而到了还款时间让他履行还款义务的时候。他却以各种说辞一拖再拖。直至后来干脆躲着我。

而他老婆却说,我故意放了高利贷给他。就算有钱也不用还。告到法院也没用。

一直拖到2017年年初。才得知。他把在杭州开的厂给转让了。两夫妻连工人的工资都没发,人直接跑路了。

起初我还以为我的这个钱打了水漂。毕竟这个利息高出很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可是毕竟3万块对于我一个打工的来说,确实不少。有些不甘心。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把他起诉到了法院。

到了法院一咨询,我才心里有底。虽说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可借条确受法律保护,何况我还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

官司很顺利。而且我还向法院申请了年利率24%的利息。虽然他没有出庭,但最终我还是赢了官司。

后来申请了强制执行。直至2019年。执行法官在经历两次布控之后,没有抓到人的情况下。给我进行了第3次布控。也正是这次布控。被执行人在经过检查站的时候,被交警查获并移送至法院。

我也顺利的拿到了全部借款及利息。并且借款人还要承担一部分的延迟金。和法院的罚款2000和拘留三日的处罚。

虽然过程很艰难。但当我在执行局看到被执行人带着手铐。还我钱,恳请我免除一些利息,还要面临拘留的时候,我笑了。????

下图就是被执行人真人真实。

用他人名义贷款买车,本人还贷,是否合法

没什么合不合法的,也没有一条法律说不能用他人名义贷款买车,本人还贷的。对于银行来说,这种贷款方式,风险是最大的,本来车就是4个轱辘,还是贷款的,想跑哪里就跑哪里,所以风险较大,这种贷款方式叫代购,所以银行不会发放贷款的。对于双方来说容易造成民事纠纷,双方都会受到影响的。如果想这样贷款,建议贷款人必须非常了解这款车,还款人必须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银行擅自拿客户的钱,放贷给个人或公司,这样合适吗为什么

银行都是拿储户存款贷款给企业或者个人的,至于“擅自拿客户的钱贷款给个人或企业”,应该指的是“挪用”或者“银行内部人员私自行为”。作为储户而言,只要银行存款,拿到银行的存单或者凭证,就等于和银行之间建立了《存款合同》关系,银行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储户的存款安全和支付约定的利息。

事实上,以前有一种叫“委托贷款”,属于银行对于大的储户的一种特殊服务,比如说,你有一个亿的存款,正常利率是3%,而银行建议你做“委托贷款”,即银行联系好贷款客户,将你的钱贷款给该客户,而你可以拿到比“3%”更好的存款利率,比如5%以上的利率,而银行则赚取贷款与存款的利差,并且分享部分给你。其中,“委托贷款”之所以难以普及,主要的原因在于责任不明确。如果你拿了银行“分享利益”,那么,你要和银行一起承担坏账风险。而委托贷款一般来说,银行会按照“正常贷款”程序审查贷款客户的资料和资产以及资质,但是,作为贷款,都会存在坏账风险。

而题主所说的,应该理解为非上述银行业务,属于“挪用”或者“银行内部人员违法行为”。常见的主要是你的存款,看似进入了银行,但是,事实上,你手头的“存单”或者“凭证”没进入银行内部系统,比如造假的存单,或者加盖了假的公章。如果你以“同城”名义到其他支行查询,该笔存款则不存在。

这类“违法行为”一般是银行借钱你某利息高或者揽储中补贴利息,而你相信了该银行员工将现金或者存折转交该员工而没有到银行现场办理存款。在“转交”银行员工的过程中,被银行员工挪用。

这个在新闻媒体上比较常见的违法现象。打起官司来,主要看,第一,是否在“银行现场办理业务”,第二,是否具备“有效的存款存单或者凭证”。如果具备这两点,则打官司银行无论如何解释“属于违法员工个人行为”都是输官司。而如果不具备这两条件,则银行未必败诉,反而是储户败诉概率大——从法律责任角度看,属于“储户和银行违法员工之间个人协议”或者“储户和贷款人之间的个人借贷关系”。

题主提问不够准确,正常来说,所有的储户存款,银行都是拿去放贷给企业或者个人,所有的储户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贷出去,贷给谁,因为这本来就是银行正常的经营——吸收存款,放贷。而唯一的所谓“擅自”只能指“存款没有进入银行系统而被违法员工挪用私自放贷出去”。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帮别人放贷犯法吗和银行擅自拿客户的钱,放贷给个人或公司,这样合适吗为什么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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