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劳动仲裁归属哪个行政部门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劳动仲裁归属哪个行政部门以及劳动纠纷申请仲裁是告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申请劳动仲裁后还能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吗
这要具体分情况,有的是需要走劳动监察的路子,而有的要通过仲裁解决。
两个程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同时进行。
比如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个就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同时单位在合同期内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却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劳动者出现工伤,也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单位却不给待遇,这种情况就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两个程度可以同时进行。
如果同一种诉求去两个部门分别要求就不合适了,有争议的且在仲裁范围的走仲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且在劳动监察管辖范围的就要选择走劳动监察程序。
劳动纠纷申请仲裁是告总公司还是分公司
劳动合同是和分公司签的,劳动纠纷主体是分公司,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照啊·《劳动合同法》合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向对应的责任。
如果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那么分公司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到合同可以由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没有人知道劳动仲裁委员会靠谱吗
仲裁委员会还是很靠谱的,只要证据充分,胜诉没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需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3、劳动纠纷证明,比如没发工资,就找证据证明没发工资,工伤就找证据证明存在工伤,等等4、身份证明,你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用人单位证明,比如工商登记资料,申请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劳动争议必须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果对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