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女方怎样在离婚时能多分财产,女方有乙肝离婚能要到钱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结婚十年的家庭主妇离婚,怎么分财产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 “离婚时,不要财产的女人,一定是好女人”你认同这句话吗为什么
- 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分户
- 按照最新婚姻法规定,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女方名字,房子该如何分割
- “很多女人离婚,宁可放弃孩子抚养权,也要争财产”你怎么看
- 女方有乙肝离婚能要到钱吗
- 离婚后,女方名下的财产男方有权干涉吗
结婚十年的家庭主妇离婚,怎么分财产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从三个层面回答你的问题:
1、首先,法律上而言财产分割跟结婚时间的长短没有什么关系;在夫妻约定财产之下,对于对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可以由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
2、分割财产的前提是首先得明确有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票、保险、公司股权、古董字画、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债权……都可以成为分割的对象。
3、根据要分割财产的特点采取应对措施,主要是存留、搜集证据,用证据把财产固定下来,在后来的谈判或法院诉讼时才会比较有利。
“离婚时,不要财产的女人,一定是好女人”你认同这句话吗为什么
婚姻不易,离婚不幸,而离婚时涉及财产分割也极其正常,但若不要财产就是好女人,咱不敢苟同。因为二者之间不是因果关系,更不是等于符号。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厘清。
一、离婚时要不要财产与道德评判无关《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既是共同财产,那该分割的咱分割,该平分的咱平分,不该要的咱也不贪,一切法律说了算。
离婚了,感情破了,但孩子得抚养,生活得继续,有一定经济保障,日子或许不会太风雨飘摇,尤其是曾经不掌握财政大权的女性,更何况这些财产也饱含咱的心血和奔波之苦。
二、为什么有女性离婚时宁愿不要财产生活中确实有因各种原因,离婚时选择净身出户的,比如出轨在前良心发现的,比如有家底厚实力强潇洒走一回的……但我更想说的是大家都不忍看到但又不得不面对的情况,即为了摆脱不堪的婚姻,宁愿啥都不要也要冲破婚姻的桎梏。二十年前中国出产了第一部直击家庭暴力的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至今回想,梅湘南被安嘉和打得眼晴红肿头戴伤疤,住进医院都刹住不手的场景,不仅留在了电视里,VCD机里,更刻在了很多女性心理。而今天,一些人不用踢打,不出体力,但也能把人弄得遍体鳞伤却不见一滴血,它叫冷暴力。面对这些,我们还需要将“不要财产”视为英雄豪气和贤良淑德来讴歌吗?如果是,我们岂不是在消费英雄的血,在拿婚姻的不幸作祭奠?我们真正该做的是拿起法律的武器,救婚姻于水火!或者毅然转身离开那个炼狱般的婚姻,即使真的不取分文!
三、哪些人期待女人离婚时不要财产其实这种期盼暴露出一些人潜意识里精致的利己主义和残存的大男子主义。现在,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都忙碌而紧张,挣点钱实属不易。于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就在他们内心某个阴暗的角落,工于算计,暗自得意,唯恐自己吃了亏。于是,离婚时日思夜想的,就是盼着对方只带走一丝云彩却不带走一分钱,因为离了婚就是陌生人。
的确,女性在解放前几乎没有任何发言权,家谱不能进,嫁人防七出,夫死还从子,待媳妇熬成婆,一切仍蹉跎。现在,中国已经解放大半个世纪了,妇女早能顶半边天了,但极个别人的脑子里还残存着一些自以为是的男尊女卑,还在做着高高在上的南柯一梦。于是,女人这个词在他们心中不敢说是安嘉和脚下任他踩踢的梅湘南,但那财产二字最好让女人走开,何况离婚了老婆就不是自己的了。
所以,请别再把离婚不要财产的女人推上道德的神坛,因为那是在她们心口上撒盐!当然,如果对方确有生存之忧需要我们帮助,那另当别论,毕竟夫妻一场。末了,一别两宽,互道珍重。
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分户
一、离婚后怎么分户
(1)首先离婚后双方的户口都要分开,每人一个户口本;离婚的当事人将原户口本和法院离婚后的判决书交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分户或者迁户的手续;
(2)存在某一方不愿意提交原户口本,并且在公安机关的劝说下任然拒绝的,就按照法院的判决书直接办理,在新户口本上注明分户的相关信息。
二、离婚分户的流程
(1)离婚后夫妻双方带上原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得的公安机关,相关的工作人员会让填写户口的迁移证,把您的户口从当地的户籍注销;
(2)填写好后将户口迁移证到要落户的地方办理户籍的落户,同时还需要工作单位的证明;
(3)离婚后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需要按新家庭成员的名单和房产部门出具相关的单位分房或是房屋产权证明;
(4)因为离婚分户的,直接凭借离婚证明或是结婚证的,直接派出所办理分户;
三、离婚分户孩子户口
(1)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那么孩子的户口都归谁;
(2)如果孩子未满18周岁,还需要父母代理户口;如果孩子已满18岁,就可以自己去办理户口。
按照最新婚姻法规定,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女方名字,房子该如何分割
您好!
这种情况下,可以基本认定为:离婚时,女方是有权分割房产的。具体分割的份额,要看具体约定。之所以说“基本”,是因为会存在个别特殊情况。
以下从为什么女方可以分割、如何分割、特殊情况等三个方面,做一个说明。前提是房产上也有男方的名字:
【1】为什么女方可以分割?房产证上有女方名字,产生这种结果有几种可能。不同可能性下,均能表明,女方在房产中占有了份额:
情况(一):本身房子就是夫妻在婚内共同出资购买的。
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这种情况下,只要购房款来自于夫妻婚内所得,有无女方名字不重要。因为这种情况下,直接认定为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写谁的名字。这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
新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情况(二):房产是男方出资购买、购买时登记了双方名字。
这种情况下,视同为男方买了、把房产一部分份额“赠”给了对方,那么女方在房产中占有份额。在没有特别条件约定的情况下,如果离婚,女方是要分割房产的。
情况(三):房产是男方出资购买登记个人姓名,随后又加了女方名字。
如果这种情况,基本认定方式同(二)。夫妻间加名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也视同“赠与”,在没有特殊条件约定情况下,离婚时女方依然有权利分割。
情况(四):房产是男方出资,登记的女方个人名字。
这种情况,依然认同为男方赠与,但是与情况(二)、(三)的区别在于,虽然没有登记男方名字,但是因为实际出资人是男方,男方在房产中依然有份额。
情况(五):房子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
这种情况是一种组合,首先视同的是男方父母对儿子个人(登记男方个人姓名)、或者儿子夫妻(登记儿子夫妻双方姓名、或登记女方个人姓名)的赠与。其次,参照(二)~(四)进行组合。结论依然是:女方有份额。
其他情况:
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内法定继承所得,具体是否登记谁的名字无所谓,视作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儿。
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内遗嘱继承所得、且当时未指明继承人为其个人,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内受赠与所得、且当时未指明受赠人为其个人,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前面我们说过,可以基本判定女方是有份额的。在具体份额界定上,有几个依据:
1.房产证上登记的“共有情况”。
共有情况分为三种: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单独所有:
共同共有:一般认定为各自一半儿。
按份共有:看具体约定。一般形式是:30%、1/3、40㎡,这三种形式均可。
单独所有:字面上表明的是全部归属于登记人。这种情况适用于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为一个人的情况。在上述五种情况中,仅适用于情况(一)和(四)。但是,基本可以认定为一人一半儿。
2.“倾向性”原则。
但是,因为实际出资人不同,在分割的时候,一般会有所倾向,主要针对上述(二)~(五)等四种情况。这四种情况下,说明的都是实际出资人是男方(或其父母),女方未出资。
涉及到离婚房产分割争议的时候,多数会倾向于实际出资人。具体结论,这里无法明确给出答案。
举个例子:如果是共同共有,但是一方并未出钱,那么就要靠协商,实际出钱的人可能会占有更多份额。
3.“出资”比例分配。
是指虽然购房时女方并未出资,但女方也为房子做出了花费,例如:装修费、婚内偿还贷款等。
这种情况下,涉及到离婚房产分割时,这部分费用及其增值部分,要给予相应补偿的(前提是女方不分得房产、只是分得现金补偿)。
【3】特殊情况还会存在某些特殊情况,虽然房产证登记了女方名字,但无权分割房产。前提是:房产完全是男方个人或者男方父母出资获取。
如果夫妻之间有“赠与协议”性质的文本,说明房产的赠与是以婚姻存在为前提,那么一旦离婚,视同为违反了赠与条款,可以认定为赠与无效。
如果是男方父母赠与给儿子的房产、且也有相应的“赠与协议”表明是以婚姻存续为条件的,一旦离婚,也视同违反合同约定,男方父母可以追回。
“很多女人离婚,宁可放弃孩子抚养权,也要争财产”你怎么看
确实见过这种情况,但也说不上很多,可以说是一部分女人宁愿放弃孩子抚养权,也要争财产。对于女人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情形,我见过的有两类:
一、防止男人将家产败光
我认识一个宁女士,离婚时前夫用孩子抚养权作筹码,要宁女士放弃大部分财产分割,这女人很聪明,直接放弃了孩子抚养权,拿到了自己应得的一半共同财产100多万元。她这么做,是因为她前夫好赌,有多少钱都会被他败光。离婚之后一年,她前夫果然将分得的财产败得精光。这时宁女士以前夫无力抚养孩子为由,和前夫协商抚养权变更,他前夫起初不同意,宁女士给了他2万元,他前夫就将孩子交给宁女士了。这样宁女士既有了孩子的抚养权,又有足够的资源抚养孩子成长。
二、出于自己离婚后生活的考虑
财产使人活得轻松,孩子使人活得沉重。有财产生活不会那么累,再婚也容易找对象;带着孩子,生活得很累,不仅要花大量的金钱、时间、精力,还会成为再婚的障碍,所以很多女人出于现实考虑,就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
其实在生活中,大多数情况是财产跟着孩子走,我见得最多的情况是,夫妻离婚时,把唯一的一套房子转到孩子名下。双方出于有利孩子成长的考虑,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抚养孩子的一方,一般要多分一些财产。只有当男人以抚养权作筹码和妻子谈离婚条件时,才会出现题中所说的情况。
两个人的婚姻走到离婚这一步,确实也是一种无奈,但不管怎么说,都要好好协商孩子的抚养问题,公平协商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不要把孩子作为筹码。
女方有乙肝离婚能要到钱吗
你可以提出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由于女方患有乙肝,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多分财产,法院一般也会酌情多分,但是,作为女方自己,在心里要清楚,法律没有规定患病的一方可以多分财产,只是在情理上可以这么主张,如果法院实在不支持,那也是很无奈的事,因为法院这么做是不违法的。
最后,祝你好运!
离婚后,女方名下的财产男方有权干涉吗
双方经过合法的途径(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已经终结,无权约束或干涉对方的行为。如果是涉及到小孩的抚养费问题,如:一方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被抚养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由监护人代为起诉。这是涉及到法律程序的问题,不管怎样,都不能直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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