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被人骂才还手犯法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被人骂才还手犯法吗以及别人先骂的我我还手叫什么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被人当街辱骂可以还手吗如果不动手,又制止不了对方的脏话该怎么办
好鞋不踩臭狗屎,遇到赖人躲着走。
有理也怕垃圾人,韩信曾受胯下辱。
路遇无赖莫出手,小不忍则乱大谋。
君子不与小人怒,忍一时气非我输。
热线律师说丨被掌掴后还手,属于互殴还是正当防卫
三说成都高铁掌掴事件不能黑白颠倒。
一、作为小孩法定监护人的家长,不管、没管、或者没有管住小孩的侵害行为,致使前排女孩不停遭受侵害或侵权,而且,在女孩向小孩家长善意提醒、交涉之后,家长不但不履行法定监护职责、不但不向女孩认错或赔礼道歉,反而混淆是非、因果颠倒、黑白颠倒、本末倒置、蓄意把小孩首先侵害或侵权行为的原因和责任,嫁祸或怪罪于女孩的态度不好,坚持继续不履行法定监护职责的违法行,或者继续坚持不作为的违法行为,致使双方矛盾激化升级。加害方的这种行为,既属非法侵权行为,也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这是始作俑者加害方的第一错。
如果加害方一开始就认错或赔礼道歉,或者采取有效措施调换小孩座位,或者调整小孩座姿,让小孩背对前排靠背,不嫁祸于人,反怪女孩态度不好,不激化升级矛盾,就不会有后面的一切。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侵权方的法定监护人,即小孩的父母等,应该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二、侵权方不但不制止小孩的侵权行为,不但不认错或赔礼道歉,反而首先辱骂女孩“瓜婆娘”等,对女孩进行人身侮辱攻击;甚至还要一个成年女孩向三岁小孩赔礼道歉,进一步变相侮辱成年女孩的人格。第二次、第三次首先激化升级矛盾,导致女孩更加愤怒,回骂加害方SB。
加害方首先辱骂女孩,对女孩进行人身侮辱攻击的行为;反要成年女孩向三岁小孩赔礼道歉的行为等,均属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这是始作俑者加害方的第二错和第三错。因此,侵权方应承担寻衅滋事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三、加害或侵权方被女孩回骂后,首先动手打人掌掴女孩一共三次,一错再错,错上加错,第四次火上浇油,不断首先升级激化矛盾,导致女怒不可遏两次回击。加害方首先掌掴女孩的行为,属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因此加害方应承担故意伤害违法行为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这是始作俑者加害方的第四错。
四、受害方女孩的回骂、动手还击,均属正常、正当、适度,且没有超出自卫或正当防卫的范围,属于自卫或正当防卫行为。因此,受害方女孩的回骂及还击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现在民众给东北大哥仗义执言的掌声,证明东北大哥的立场和观点正义正确,得到了现场民众的赞同认可,应作为有效参考证据采信。
五、双方的矛盾或纠纷在火车上本来已经基本了结。俗话说不作死就不会死。一堆屎不臭挑开臭。加害方下车后,不知出于什么动机、目的和意图,居然还报了警,把事情越搞越大。假如是想企图通过什么关系,或者借用什么权势,对女孩进行打击报复,本人想告诫是,公安部等有规定,错案倒查,终生追责,想整别人的人,最终可能整到自己。
六、希望成都铁路警方,对网传侵权方用假名报警、是否属实、或者如何处理,剪辑视频为何称完整视频等等一系列问题予以及时澄清说明。
七、本人认为,成都铁路警方有关部门认定双方为“互殴”,属定性错误,应予纠正。
既然定性为“互殴”,说明双方都应承担责任。纵观事件的全过程,加害方侵权再先,受害方提醒交涉维权在后;加害方骂人在先、受害方回骂在后;加害方打人在先,受害方还击在后;加害方录相制在先,受害方录相在后;加害方不依不饶持续纠缠报警在先,受害方女孩被动应付在后。加害方至少四次首先激化升级矛盾都在先,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受害方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回骂还击正常、正当、适度,没有超出自卫或正当防卫的范围,受害方女孩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本案定性双方“互殴”的错误在于:混淆了判断事物的因与果、对与错、是与非、黑与白、正义与非正的区别。这对整个中华民族依法治国、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对党和国家的形象;对政府的公信力、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对党和国家引导社会舆论匡扶正义、见义勇为;对民族复兴等方方面面,都将产生案例性或示范性的巨大恶劣影响,或者对社会管理秩序产生深远性、灾难性的破坏作用。
因此,本人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及时纠正并公开本案定性“互殴”是否错误的最终结论。
别人先骂的我我还手叫什么
如果别人先骂的你,你还手了也不可以,这不叫正当防卫,别人没有对你动手,如果别人对你动手了你才还手,那叫正当防卫,所以说如果别人骂你了你冷不过那也骂回他不要千万不要动手,因为随意动手有可能是你后来写,并且最好是能用语言攻击回去。
被人打了,该不该还手为什么有人说被人打了也不建议还手
该还手。但面对过分强调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而不去判断是非,则只能两害相较取其轻,毕竟坐牢住院赔钱对多数无钱无权无势的被挑衅者是躲避不了的,更是难以承受的,至于尊严还是先让位于肚子吧
被动挨打,还手违法,正当防卫,何以为界
被动挨打,还手就违法,这是谁规定的?说出去会被人笑话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那是懦弱无能的表现,千万不要这样教育孩子,后果将会很严重。再说那要是被对方打巧了,致残或丢了命,搭上一辈子的幸福,甚至毁了自己的人生,那找谁说理去?
当然了,挨打受伤可以根据伤势鉴定结果得到对方一定的经济赔偿,那也得是施暴者有那个经济赔偿能力才行。若打人者名下没值钱的东西,拿什么来赔偿呢?只会处在“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尴尬境地,跟江歌的妈妈一个样,空欢喜一场,啥也得不到。即使能得到打人者一定数目的经济赔偿,那就能弥补一切损失吗?钱没了可以再挣,人残了或没了就一切归零了,不是吗?
所以说,被动挨打时不要瞻前顾后的,先想尽一切办法保住命要紧,不管当时采取的方式算不算正当防卫,保全自己安全脱身才是最重要的。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