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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物权法125条司法解释)

admin6天前935

大家好,关于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物权法125条司法解释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物权法里提到的业主专有部位指的是什么
  2. 《物权法》前后发生的案件是否可用
  3. 物权法125条司法解释
  4. 民法典对房屋附属物的解释
  5. 物权法关于院子使用的解释
  6. 物权法解释:第三十五条【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
  7. 2021年民法典司法解释有哪些

物权法里提到的业主专有部位指的是什么

物权法里提到的业主专属权指的是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权法》前后发生的案件是否可用

《物权法》解释(一)实施后,新受理案件适用。最高法关于《物权法》解释(一),不适用施行前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施行后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以及施行前已经终审、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附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节选)第二十二条本解释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施行后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以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物权法125条司法解释

第125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解读: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为用益物权,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明确了承包人对承包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这几项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人的其他权利

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转让必经批准;其他方式的流转备案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特殊情况必须经法定程序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举家迁入设区的市,可以收回;自愿可交回,但应提前半年提出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3、林地的承包、四荒土地的承包,可以继承;家庭承包可以继承收益

民法典对房屋附属物的解释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是关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归属和处分的规定,该条是在《物权法》第79条基础上修改形成。修改之处主要有四项:

一是对共有部分的列举范围进行了修改补充,将“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修改为“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明确了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属于业主共有的法律属性,更符合现代建筑物的设计与要求;

二是扩大了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将维修资金的用途由限于“共有部分的维修”,扩大到对“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三是新增加维修资金应当“定期”公布,增加透明度,便于监督管理;

四是新增紧急情况下维修资金使用的规定,以备不时之需。

物权法关于院子使用的解释

物权法关于院子的使用权,归所有业主共有。

物权法解释:第三十五条【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

物权法三十五条被称为“排除妨害请求权”第三十五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2021年民法典司法解释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完成司法解释清理和首批司法解释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制定,急用先行、重点推进”原则,最高法制定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一并对外发布,于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施行。

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分别涉及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民法典担保制度、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建筑工程合同、劳动争议等方面。

7件司法解释的第一件是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新的法律只对其施行后的法律事实产生约束力,对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无溯及力,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副院长贺荣介绍,作为适用民法典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在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上着重解决民法典与合同法、物权法等九部法律的新旧衔接适用问题,依法严格明确了溯及适用这一例外情形的适用条件,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民法典正确实施。

据介绍,除上述7件司法解释,最高法还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了修改。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新制度,增加声音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居住权、保理合同等案由,用以规范和指导民事审判工作

关于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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