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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公司融资后能分钱给原始股东吗?为何?)

admin1周前651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分公司是总公司的的问题,以及和公司融资后能分钱给原始股东吗?为何?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公司融资后能分钱给原始股东吗?为何?
  2. 董事长和总经理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3. 公司要辞退年龄大的员工怎么办?

公司融资后能分钱给原始股东吗?为何?

公司融资后的款项,如果分给原始股东,岂不是损害了债权人或新股东的利益。

公司融资是有用途的,或为补充公司的流动性,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或为公司的内部再投资,例如构建固定资产、新项目等。融资的款项,应该按照融资的用途使用。

债权融资的协议一般都有借款资金用途的约定,若未按融资的用途使用资金,债权人是有权利提前收回借款的。对于股权融资来讲,对于融资进来的款项,即使没限定用途,而对老股东分红,既不能公平对待新股东,也损害了新股东合法权益,新股东岂不成了冤大头、接盘侠?同时,也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使债权人有不能完全受偿的可能。

老股东可以在融资前分红,当然是在有利润的前提下。如果没有利润,而用融资的款项分红,个人认为实质是资本的抽逃。

如果有利润,但账上没钱,用融资的款项分红也可以,但不能落下新股东啊。新股东进来的那一刻,已相应拥有公司资产份额,分红应有其份额。

如果不给新股东分红,新股东怎么想啊?如果你是新股东,那你怎么想啊?!

董事长和总经理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里有的负责人被称为董事长,有的被称为总经理。有的,企业里既有董事长,也有总经理。让别人很难分清,企业里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区别。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两者之间的区别。仅供参考。

一.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任命方式是完全不同的

企业里的董事长的任命是有企业董事会选举产生。而总经理是有企业的董事会任命产生的。这是在任命方式上两个最大的区别,也就是“选举”和“任命”的区别。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组织结构里应该是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无论是董事长还是副董事长都必须是通过董事会进行选举,而且人数必须是过半以上才能通过。

总经理是企业董事会直接任命的。是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面的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二.董事长与总经理的职责不同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检查董事会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负责协助工作,有时候当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有副董事长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也就是董事长主要负责董事会的工作。

总经理是直接对董事会负责,负责企业全面经营的具体活动。也就是主要是董事会形成方案后,有总经理直接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也就是执行者的角色。这主要是总经理的职务是董事会任命,就必须对董事会负责的原因。

三.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分工不同

企业里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分工不同,我们可以理解为“战略”与“执行”的不同。董事长主要是参与企业的发展规划,也就是未来发展战略的制定。是不参与企业具体运营的。但当企业出现问题时,有权力召集董事会,对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调整。

总经理的具体分工,就是执行的问题。董事会制定的发展规划的实施,主要时有总经理负责全面的运营管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董事长原则上不应该插手总经理具体的企业管理工作。

四.董事长与总经理权力的不同

我们在企业管理中,很多人认为一定是董事长的权力大是必然的。而在具体的企业运营中,很多人都会认为总经理的权力较大。这在每一个不同的企业表现不同。有的企业的董事长直接插手企业管理,让总经理只是成为为自己的助手型经理。这是一些企业存在的强势的董事长,会越权进行管理。所以,会让企业里的员工认为董事长比总经理的权力大。

如果按照公司的组织流程,董事长不插手的总经理的管理。具体的所有的经营事务,都必须是总经理全面负责。总经理下面会全面管理一些财务部,生产部,销售部,市场部等负责人。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实际企业的运营中,总经理的权力较大。

总经理在具体的运作中虽然权力较大,但一些企业的高管,比如财务部负责人的也是董事会任命的。总经理是对这些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只有管理权,没有任免权。

所以,董事长与总经理的权力之间,是存在一定的制衡作用的。

五.企业运营中的总经理是董事长的“副手”现象

虽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长与总经理是有明确的职责的。但企业在实际运转中,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较常见的是总经理就是董事长的“副手”。董事长就是法人代表,或者是大股东。是负责企业全面的战略制定,方案实施,人员管理等。而聘用总经理的形式,也就是职业经理人的形式,主要是协助自己的管理工作。只是有的董事长授权总经理的权力较大,有的授权较小。这也是让很多的企业感觉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的职责较模糊的原因。

总结;

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的区别,我们做了四个方面的分析:任命方式的不同,职责不同,分工不同,权力不同。但在企业实际运营中,两者之间的职责比较模糊。这也是很多人对这两个角色的区别产生质疑的主要原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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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辞退年龄大的员工怎么办?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可以说是职场之中非常普遍的一个现象,因此作为职场人,应该正确的看待公司辞退老员工的做法。

其实很多时候,老员工被辞退既有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原因,也是任何一个企业始终无法回避的发展规律。

任何公司的生存与发展,都需要有稳定的人才为资源做保障。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老员工终将被新的员工所取代,当然这里主要指的是那一些普通的老员工。

对那些专家级别的老员工来说,他们被裁员的可能性非常之小,毕竟他们拥有非常专业的知识与技能,这对于公司来说是一笔宝贵而不可多得的财富。

从人的精力与思维创新的发展趋势来看,年龄大的老员工相对来说精力和创新能力,都有所下降,他们远不及那些年轻人充满活力,朝气蓬勃,富有创新精神。

这也客观的要求企业需要补充一些年轻的员工,充分发挥年轻人的这种精力与创新优势,确保企业继续稳定的生存与发展。

从这2个角度,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企业中的老员工被年轻人所取代。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必有之路。

因此作为企业的老员工也应该站在企业的角度,多考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支持企业的这种行为。

一、在辞退老员工时候,企业应该注意人性化的处理方式方法,努力做到劳资双方好说好散。

这就要求企业公司在辞退老员工的时候,必须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妥善给予老员工一个合理的交代与结果。

1、给予辞退老员工经济补偿。

毕竟那些在公司里,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的老员工,曾经为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做出了他们的贡献与努力。

作为企业公司,不应该忘记这些老员工他们曾经所付出的辛劳。因此企业公司在解除这些老员工的劳动关系时,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予他们应得的经济补偿。

这既是对这些老员工的一种精神上的肯定,也是对他们被辞退后的一种经济上的帮助与补偿。

2、稳妥的处理好老员工的社保。

我们大家都知道,老员工毕竟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做出了自己的努力与贡献。现在他们年龄已大,不能再继续为公司效劳出力了,为了给这些功臣们一个满意的交代,那就是妥善处理好,他们老了以后的养老金。

这毕竟关系到每个老员工,今后晚年的幸福生活,只有妥善解决了他们的这种后顾之忧,那公司辞退老员工的工作,才能够很好的有序开展与推行。

当然公司在辞退老员工时,这种优秀的责任心和敢于担当的精神,也会对正在公司里努力工作的年轻员工,产生一种积极正向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可以说这也是公司很好的一部宣传教育年轻员工的有效教材,这将胜过了任何领导的千言万语。

所以一个聪明的领导者,是绝对不会马虎对待老员工的社保问题。3、帮助他们领取失业金。

对于那些上了一定年龄的老员工来说,一旦被公司辞退,他们再就业的机会是非常渺茫的,很多人不得不开始自主创业。

这一个阶段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艰难的,所以一个有良知的企业,是会积极主动的帮助它曾经的员工渡过这道难关,那就是协助他们积极的办理并领取失业金。

这部分失业金,尽管数目并不太大,但是对于这些老员工来说,它们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与意义。至少也是对他们一种经济上的补偿和心灵上的安慰,也会让这些被辞退的老员工感到企业的真诚。

相信只要企业真正能够做到以上3点,我们社会的劳资关系就会显得更加的和谐与友好。

当然如果我们遇到没有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的企业,辞退老员工时又该怎么办?

二、对于那些缺乏担当与责任的企业,这些被辞退的老员工,请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是协议离职则企业就应该支付劳动者应得的经济补偿。若是强制性终上与劳动者的合同,则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

如果企业没有为劳动者按时购买和缴纳社保的,应该为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劳动者获取经济补偿金的途径与方法。

①、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②、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③、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由于老员工工作的时间比较长,可能公司需要支付的赔偿金数额较大,因此在处理前,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以保障自己的权益最大化。你对此问题又有什么新的看法呢?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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