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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加班定性依据(周六周日加班晚到算迟到吗)

admin1周前884

今天给各位分享如何认定加班定性依据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周六周日加班晚到算迟到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加班
  2. 周六周日加班晚到算迟到吗
  3. 如何看待,自愿加班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4. 当领导把加班时间长短作为评定是否优秀的标准,我们该怎么办
  5. 你认为加班是一种文化,风气,还是任务为什么
  6. 自愿加班过程中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7. 公司安排周日加班员工不去定性为旷工,这合理吗员工如何能切实的维权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加班

节假日期间放假补班就可以

周六周日加班晚到算迟到吗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加班迟到,其实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加班,二是迟到。

首先,非因紧急任务而进行的加班,单位需征得员工和工会的同,否则安排加班的行为无效。

其次员工和工会同意单位安排加班,员工迟到,不应认定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而进行处罚。理由是加班属于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额外付出劳动换取劳动报酬,本身是额外付出,再对员工再增加限制是不合理的。

不过要提醒注意的是,周六是否属于加班,要看周一到周五上班是否满四十小时,不满四十小时的,加上周六上班仍不满四十小时的,不算加班。

如何看待,自愿加班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您好,虽然自愿加班公司的确无需支付加班费,但其实现在很多员工是“被自愿加班”,根本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自愿加班”。

要确定加班有效,且公司必须支付加班费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加班肯定要提出申请,而且必须经过公司批准,这是前提条件。

二、加班期间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考勤打卡,这是执行条件。

三、以上两点对比一致后方可认为有效加班,公司必须按照考勤打卡记录支付加班费。

为什么加班还需要这样的申请流程呢?

其实也是公司防止有人混加班费,也是便于公司对考勤时间的管控。一个公司,并不是所有的岗位都需要加班,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那么每个人随时都可以来公司打卡加班,然后加班也没有任何事情做,结果公司还要支付加班费。所以,一般会有这样的规定,赋予公司权力去审核批准有效加班。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规定,才有了“被自愿加班”。

正常来说,没有人是自愿加班的,如果去加班要么就是工作没做完,要么就是临时有事情。

一、工作没做完也分自身原因和公司原因。

1、有些人的确是工作效率低,别人8小时能完成的工作,得要10个小时才能完成,那这种如果白天完不成,那只能晚上自愿去加班了。我想这种情况下去加班也都没什么怨言,毕竟是自己能力不足造成的。

2、有些是工作量实在太大或者大量工作压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这就是工作量分配不合理,或者公司就是想然整体工作进度能都以最快的时间完成。所以公司每天安排给员工的工作量,按照正常水平必须要加班才能完成。而完不成的,公司会扣工作绩效,员工申请加班,公司又会说公司不提倡加班,不同意。这样就造成员工的“自愿加班”。

而这种加班流程肯定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因为没有批准的流程,表面上看的确是属于员工个人原因去加班的。自然是无需支付加班费的了。

二、临时有突发事情而去加班。

这个每家公司都会遇到,比如下班后客户紧急要求处理某个事情等。但这种临时突发时间毕竟是少数,所以很多员工是可以接受的,而且也不会去和公司要求加班费。

三、公司正是用这些套路来迫使员工自愿加班。实际上是员工的一种无奈之举,更是公司钻的法律漏洞。一方面表上上高呼不提倡不强制员工加班,还会道德绑架,一方面加班时间公司大门敞开员工可以随时进出,在一方面安排超乎正常的工作量。

总之,加班一定是要有批准流程的,对于有些公司采用的套路,只能看工资高不高来决定了,像BAT这些公司,工资给的足够高,相当于把加班费包含在内了,员工去加班也都能忍了。

当领导把加班时间长短作为评定是否优秀的标准,我们该怎么办

之前也有领导是这样,经验之谈,如果你领导希望大家多加班,你只能适应这种“加班文化”。

没有人希望加班,如果领导愿意看到你们加班,工作层面要求可能会小一些,主要是态度。

1、他也有要“交待”的人:领导的领导。公司整体或者其它部门也经常加班,他必须要“平衡”这种关系,不能造成你部门不“努力忙碌”的景像。

2、拿加班时间评定优秀。一方面想一下,我们是不是有拿的出手的指标供领导参考?不然,领导拿加班说事无可厚非,加班多员工虽不能说对公司贡献多大,但是至少时间方面为公司付出更多吧,体现对公司多一些忠诚度吧!

对于用人,人们经常会将员工分为四个象限:

第一种:聪明且忠诚第二种:聪明不忠诚第三种:不聪明但忠诚第四种:不聪明不忠诚

第一种固然最好,肯定优秀。第四种必然淘汰无异议。难就难中间两种,但是现实中大部分比例都在这,你想,如果你是领导,当员工工作绩效差异不明显时(也就是前面说的,沒有拿得出手的指标),不选“劳模”选谁呢?

你认为加班是一种文化,风气,还是任务为什么

加班,是指法定八小时之外或者礼拜天、节假日时间工作。加班的原因很多,有的是抢工程量,有的是完成预订任务等等。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古代诗人对老百姓中午加班干活的写照,很有教育意义,从此可以看出,加班就是一种文化。目前,快递费计件工资,为了多挣钱,加班加点拼命干活,这就是一种风气。工人为了完成预订工作量,下班后继续加班,这就是任务。

这个问答从加班涉及到文化,风气及任务,看似简单,实则深奥。

自愿加班过程中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您好,虽然自愿加班公司的确无需支付加班费,但其实现在很多员工是“被自愿加班”,根本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自愿加班”。

要确定加班有效,且公司必须支付加班费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加班肯定要提出申请,而且必须经过公司批准,这是前提条件。

二、加班期间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考勤打卡,这是执行条件。

三、以上两点对比一致后方可认为有效加班,公司必须按照考勤打卡记录支付加班费。

为什么加班还需要这样的申请流程呢?

其实也是公司防止有人混加班费,也是便于公司对考勤时间的管控。一个公司,并不是所有的岗位都需要加班,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那么每个人随时都可以来公司打卡加班,然后加班也没有任何事情做,结果公司还要支付加班费。所以,一般会有这样的规定,赋予公司权力去审核批准有效加班。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规定,才有了“被自愿加班”。

正常来说,没有人是自愿加班的,如果去加班要么就是工作没做完,要么就是临时有事情。

一、工作没做完也分自身原因和公司原因。

1、有些人的确是工作效率低,别人8小时能完成的工作,得要10个小时才能完成,那这种如果白天完不成,那只能晚上自愿去加班了。我想这种情况下去加班也都没什么怨言,毕竟是自己能力不足造成的。

2、有些是工作量实在太大或者大量工作压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这就是工作量分配不合理,或者公司就是想然整体工作进度能都以最快的时间完成。所以公司每天安排给员工的工作量,按照正常水平必须要加班才能完成。而完不成的,公司会扣工作绩效,员工申请加班,公司又会说公司不提倡加班,不同意。这样就造成员工的“自愿加班”。

而这种加班流程肯定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因为没有批准的流程,表面上看的确是属于员工个人原因去加班的。自然是无需支付加班费的了。

二、临时有突发事情而去加班。

这个每家公司都会遇到,比如下班后客户紧急要求处理某个事情等。但这种临时突发时间毕竟是少数,所以很多员工是可以接受的,而且也不会去和公司要求加班费。

三、公司正是用这些套路来迫使员工自愿加班。实际上是员工的一种无奈之举,更是公司钻的法律漏洞。一方面表上上高呼不提倡不强制员工加班,还会道德绑架,一方面加班时间公司大门敞开员工可以随时进出,在一方面安排超乎正常的工作量。

总之,加班一定是要有批准流程的,对于有些公司采用的套路,只能看工资高不高来决定了,像BAT这些公司,工资给的足够高,相当于把加班费包含在内了,员工去加班也都能忍了。

公司安排周日加班员工不去定性为旷工,这合理吗员工如何能切实的维权

这种情况太多了,员工永远是受害者,又有谁来为他们撑腰。

关于如何认定加班定性依据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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