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不同于婚姻,它是一种民俗,新婚姻法没有调整婚约。当事人可以自由订立婚约,也可以在婚约成立后自行解除婚约。解除婚约并不严格要求对方同意。
:“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以双方离婚为准。这一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如何处理彩礼纠纷做出了明确规定。
还涉及到物权归属和结婚登记时间。如果一方在收到礼金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后,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结婚,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方可以主张返还礼金。如果一方收到礼金后已经登记结婚,双方已经同居,并且由于各种原因,男女双方都决定离婚,礼金可以主张返还吗?这将被区别对待。
首先,如果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支付了具有一定订婚性质的彩礼,那么随着结婚登记和实际婚姻的成立,礼金将成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赠与人将失去根据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返还或主张分割的权利;如果赠与人在结婚登记后向受赠人支付具有赠与性质的赠与,则赠与的款项可以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离婚时依法进行分割。
其次,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所得、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的财产为夫妻财产。受赠人能够证明结婚登记后赠与人支付的彩礼是单方赠与自己或者父母的,离婚时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这需要受赠人提供充分、明确的证据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