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这个问题,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还是用工单位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法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什么
1、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是债的表现形式之一。属于民法范畴,调整的是社会经济活动最主要的形式——合同。
2、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具有人身属性的劳动关系,属于经济法/社会法范畴。其目的虽然都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平等地位,但是实际上是通过加大对劳动者权权利的保护,增加用人单位的义务。概言之:1、合同法是民法范畴,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经济法/社会法的范畴。2、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3、合同法相关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劳动争议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方能向法院起诉。
二、16周岁和18周岁的权利和义务
1、这个年龄段具有与14—16具有几乎同等重要的法律意义。因为从这一年龄开始,人开始有了劳动的权利,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2、可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年满十六周岁,可以驾驶电动车自行车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行驶。
3、《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三、用人单位和工作单位有什么区别
用工单位是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
工作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是指通过劳动合同或通过劳动合同与其他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
用工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四、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有:接受就业指导权,获取信息权,被推荐权,知情权,选择权,平等待遇权,违约及求偿权。服从国家需要的义务,向用人单位实事求是介绍个人情况的义务,接受用人单位组织的测试或考核的义务,依照职责完成工作的义务等等。权利和义务在择业过程中,毕业生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收集材料、寻找单位、准备面试等方面,而忽视了与之密切相关的就业制度、市场规范、法律法规,没有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权利和义务在纷纭复杂的职场中,大学毕业生应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当自身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甚至受到侵犯的时候,我们需要通过正当渠道和方式,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用工与用人的区别
用工单位,一般是指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把劳务派遣人员派驻到需要工作人员的单位,这些劳务派遣人员和所工作的单位没有人事关系,不属于这个单位的正式员工,而用人单位是直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就在本单位工作的,单位和员工存在人事关系。
六、单位一把手权力有多大
单位一把手权利很大,体现在掌握着人财物所有的权力,首先是人事管理方面的权力,无论是招人用人还是辞退,包括工作安排都说了算,管理这方面的人也是听他的意见,财产和财物方面也是一把手说了算,开支权力都集中在一把手,所以说是一把手权力最大。
七、员工的权力和义务有哪些
职工代表是由基层单位的职工直接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其权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有应得的待遇。职工代表的义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努力学习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提高参与管理的能力;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等。1、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现代企业的员工跟以往比较有很大的不同,他们的素质相对比较高,知识性强。2、任何一个企业需要制定规则从而使每一个员工知道管理者对他们的期望。就是说企业要通过建立制度而不是通过人治来建立积极正向的员工关系,从而避免在管理中的随意性。
关于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还是用工单位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