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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的既遂应以什么为标准(索财型绑架罪既遂标准)

admin3个月前486

今天给各位分享绑架罪的既遂应以什么为标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索财型绑架罪既遂标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索财型绑架罪既遂标准
  2. 绑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绑架罪一般怎么判
  3. 怎样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索财型绑架罪既遂标准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标准是只要控制住了人就是绑架既遂。

绑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绑架罪一般怎么判

绑架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是否将被害人劫持并实际控制为标准。

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行为,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而不是以勒索的财物是否到手或者其他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如果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者他人及时进行解救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使绑架没有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则构成绑架罪的未遂。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怎样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您好:一、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目前在理论上及实践中认识尚不一致,有不法要求实现说、控制人质说、提出不法要求说等。

(一)绑架罪的既遂有两种情况:1、行为人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后,第三人满足了行为人的不法要求;2、行为人虽然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了不法要求的行为,但第三人没有产生恐惧心理或者对被绑架者漠不关心,或者没有按照行为人的意志去行为,致使行为人的不法要求没有得到实现。(二)绑架罪未遂也有两种情况:1、在着手实施绑架行为时,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他人救助等原因,致使绑架没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2、行为人已经劫持了被绑架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来得及实施提出不法要求行为的。二、绑架罪怎么举证(一)证明绑架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如证明被绑架人被暴力劫持、被威胁、被麻醉、被强制或被骗至非法关押地点、被非法拘禁、被剥夺人身自由、被虐待、被伤害、被杀死等能够证明绑架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二)证明绑架犯罪事实系犯罪嫌疑人所为的证据。如证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地策划、实施或指使他人策划、实施绑架他人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等方法绑架他人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非法剥夺被绑架人人身自由、虐待被绑架人、伤害或杀死被绑架人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的与被绑架人的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取得联系,要挟被绑架人的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交易条件或接受交易条件的证据等。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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