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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被关老人猝死(你怎么看)

admin1周前529

大家好,电梯被关老人猝死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男子劝老人电梯内不要吸烟,猝死反被死者家属索赔40万,你怎么看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电梯被关老人猝死和男子劝老人电梯内不要吸烟,猝死反被死者家属索赔40万,你怎么看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电梯坠落死人的事件是真的吗
  2. 电梯劝烟猝死案二审宣判:劝烟者无责,不用赔钱,你怎么看
  3. 阳春市:物业关停电梯,老人爬到9楼晕倒猝死, 你怎么看
  4. 因等电梯太久老太太情绪激动骂人猝死,要求整单元人赔偿合理吗
  5. 越秀区一小区单元楼加装电梯,低层住户老人阻拦过程中心脏病发猝死,你怎么看
  6. 重庆79岁老人搬快递包上楼时猝死,家属索赔50万,谁的责任
  7. 男子劝老人电梯内不要吸烟,猝死反被死者家属索赔40万,你怎么看

电梯坠落死人的事件是真的吗

这样的案例不少,要注意安全。

飞来横祸。迅达电梯坠落挤压致人死亡事件:2005年11月18日上午9点30分左右,海淀区北大资源东楼B梯(货梯)发生一起严重的电梯伤人事故,导致1名乘客在正常使用电梯时被电梯挤压并坠落至底坑死亡。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迅速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据现场人员介绍,9点30分左右,楼内租户工作人员刘宽在北大资源东楼电梯厅,准备推车乘坐电梯向上运送货物。当电梯下行到1层平层开门后,刘宽背对电梯向后拉车进入电梯,这时电梯门突然开始关闭,电梯同时向上运行,将刘宽带动上行。刘宽在上行中被电梯厅门上坎撞击翻落地面后,掉入井道底坑,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事故电梯为客梯,型号为JKX3VF,载重量为1000kg/13人,6层6站,北京迅达电梯厂制造,北京某电梯服务中心于2004年改造,并负责维护保养。

电梯劝烟猝死案二审宣判:劝烟者无责,不用赔钱,你怎么看

事情经过

1、2017年5月2日,段某某与杨先生先后进入同一电梯,因段某某在电梯内吸烟,作为医生的杨先生对其进行劝阻,两人发生言语上的争执。电梯到达一楼后,两人被物业工作人员劝阻,杨先生离开,后段某某心脏病发作猝死。段某某的家属田女士为此起诉至法院,向杨先生索赔40余万元。

2、一审法院认为杨先生的行为与段某某的死亡之间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根据公平原则判决杨先生对田女士补偿1.5万元。

一审判决后,田女士不服,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求杨先生承担侵权责任;杨先生并未上诉。

3、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杨先生对田女士补偿1.5万元错误并予以纠正,并判令所有诉讼费由田女士承担。

法律分析

根据上述事实,该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杨先生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一般侵权责任的成立必须满足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及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四个条件。

在该案中,杨先生劝阻段某某吸烟的行为是合理的,不具备违法性。在整个过程中,杨先生情绪相对比较冷静、克制,段某某情绪较为激动,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情绪激动程度不断升级,两人并无肢体上的冲突。

其次,杨先生劝阻段某某吸烟的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段某某的死亡,段某某的死亡是其自身患有心脏病,在未能控制好情绪的情况下而突发心脏病所致。

所以,杨先生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二、杨先生是否应当对田女士进行补偿

一审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判决对田女士进行补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但适用该条的前提是行为与损害后果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双方都没有过错。但在本案中,杨先生劝阻段某某吸烟的行为与段某某的死亡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不排除段某某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适用公平原则是不合理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但本案杨先生并未上诉,二审法院却对补偿责任予以纠正。原因是二审法院认为如依照一审判决,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民法原则相违背,不利于社会良好环境的创建。因此二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对一审判决中的“杨先生对田女士补偿1.5万元”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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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物业关停电梯,老人爬到9楼晕倒猝死, 你怎么看

首先、老太婆的死!物业公司要负全责!因为物业公司削夺了业主物业的使用权而造成的结果。二、希望政府快点出台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包括依据,标准、服务内容等!使业主,物业公司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大家都清楚,有法可依!

因等电梯太久老太太情绪激动骂人猝死,要求整单元人赔偿合理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早就该死,凭什么叫所有人买单,电梯是公共财产又不是她个人的。死是应该的,行为是无理取闹。

越秀区一小区单元楼加装电梯,低层住户老人阻拦过程中心脏病发猝死,你怎么看

看到这个新闻,身为一个医生的我首先想到不是这个电梯该不该装,而是这个因突发心脏病死亡的老人。死去的老人该怎么办?从法律上来讲,需看被老人阻拦的人知不知道老人有心脏病。如果不知道,老人的死就只是个意外事件,如果知道则被阻拦的人将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但不管知不知情,老人的死,我想双方都不想看到。如果各自退让三分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双方如果协商不成,完全可以走司法途径。

从新闻中可以看出,低层住户其实并不是不同意安装电梯,而是未拿到20万的补偿费。所以重点不在电梯而在钱。如果高层住户不安装电梯,低层住户一分钱拿不到。如果把安装电梯的补偿金看作一份意外之财而不是一份对自己损失的赔偿,当时的心情可能会更好受些,更不会提出“索要”20万的要求。想想有多少人一年能存下20万。20万可不是个小数目,足以在县城付个房子的首付了。

最后提一句,据美国的一项研究表明,A型性格的人更容易高血压以及冠心病等心血管疾病。(A型性格的人是指具有易冲动、易生气、爱争强好胜等特点的人)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我是医师杨浩,专注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慢性病管理,健康科普。

篇幅有限未能面面俱到,如需了解更多医学知识,欢迎关注“医师杨浩”

重庆79岁老人搬快递包上楼时猝死,家属索赔50万,谁的责任

快递公司不是唐僧肉,岂能人人上去咬一口?!

其实,所谓的快递“送货上门”通常指送在你家楼下,如果有收货箱就直接塞进去,倘若能联系上收货人,就告知自行下楼来取。

重庆这枚79岁的老人,独自搬着22斤重的快递包裹走步梯上六楼(没有电梯),出现中途猝死的意外悲剧,着实令人怜悯同情。

但是社会舆论对弱者的同情,不能成为其家属越过法律层面、“狮子大开口”(张嘴索要50万赔偿)的理由和底气。

快递员没有帮助79岁的老人送货到六楼,这至多只是一个快递服务欠缺问题,可以向快递公司提议改进,以此为鉴,加强对快递员扶助老弱的社会公德教育。

不过,这桩引发舆论哗然的意外事件,一方面折射出了快递公司竞争激烈,竞相降价,而服务水准却相对下降的问题短板;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独居老人缺乏关爱扶助的社会老龄化问题,理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男子劝老人电梯内不要吸烟,猝死反被死者家属索赔40万,你怎么看

我就一直不交物业费,我不是说这是多光荣的事情啊!但肯定有原因我才不交。我家是六层带跃层的房子,没有电梯,从住进来六楼就没有灯,一直摸黑,屋里靠外的墙面全部渗水,墙面全掉,哪哪漏的都是水泥墙面,到处是霉斑。物业修不好。从我住进来,三年丢了4个电动车电瓶!我交它个头!

关于电梯被关老人猝死,男子劝老人电梯内不要吸烟,猝死反被死者家属索赔40万,你怎么看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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