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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嘱继承纠纷案例分析(自书遗嘱继承起诉的风险)

admin2天前2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父母遗嘱继承纠纷案例分析,自书遗嘱继承起诉的风险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遗产继承诉讼如何确定原被告,诉讼中举证责任

1、在法定继承中,被告主要是占有或多占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如法定继承人占有的份额比较恰当,或其占有的是依法应得的一部分,则可不将其列为被告。

2、在遗嘱继承或遗赠关系纠纷中,被告主要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按遗嘱可得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受益人。

3、如果请求从遗产中清偿自己的债权财产,则提起诉讼的被告是遗产执行人、遗产实际占有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遗赠受益人。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是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4、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父母立了遗嘱,指定一人继承,其他子女有无继承权

父母的财产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赠与给特定的人,包括某个子女。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父亲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成年子女购房向父亲索要购房钱,无法律依据。可以索要抚养费的形式变相达到目的。钱都是一样的。

三、在遗嘱中已经将房产由儿子继承为什么还要公证

1、在遗嘱中明确将房产由儿子继承,这只是父母一方或双的意愿和情感上对自己去世房产的安排,想要避免出现日后子女争抢房产引起的纠纷或者出现无法继承房产,则要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只有公证部门公证了的遗嘱的合法性,才具备法律效力。

2、第一,房屋产权的合法性,有没有债务纠纷或者贷款之类的;

3、第二,立遗嘱的人对房产是否有处置权,如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产权的房产,一方不能代替另一方做主;

4、第三,如有其他与儿子同为第一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或上一辈需赡养的第一继承人,明确了他们没有继承权。

四、打遗产继承官司法官要问什么问题

1、打遗产继承官司法官会询问以下问题:法官会询问涉及到遗产继承的相关情况。

2、法官需要了解涉及到的遗产范围、继承关系和人数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做出公正的判断和裁决。

3、法官还可能会询问遗产发生争议的原因、存在的证据和相关证人等情况,以更全面地了解案件的情况,最终做出合理的判决。

4、同时,法官还会根据法律规定,考虑当事人的各种权利和利益,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合法。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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