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个体工商户的雇员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主体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属于劳动关系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个体工商户属于用人单位吗
1、原因:个体工商户指的是独立经营一家商户的个人或家庭,属于个体经营者,不具备用人的资格,也不具备用工的权利。
2、延伸内容:个体工商户是一种自主经营的模式,在经营过程中需注意合法经营,纳税等方面的问题。
3、同时,个体工商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经营,但此时并不属于用人单位,需按照有关代理法规进行规范。
二、劳动主体名称是指
1、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指谁有权订立劳动合同。具体地说。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两个概念在一般意义上似乎比较明白,但在劳动立法上则有其特定的含义,需要作特殊的理解。
2、不能把劳动者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人人都是劳动者,这样就会把用人单位本身也包括在内了。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只能理解为达到法定年龄且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与劳动者相对的用人单位是指招用他人为其劳动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也包括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代为经营的人,他们构成使用他人劳动而给付报酬的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在现代社会中,有的自然人可以同时既为劳动者,又为用人单位,在股份制企业尤其如此:但在具体的劳动关系上,特定的人具有特定的身份。
3、在我国,劳动者是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自然人。常常也被称为职工、工人和雇员。劳动法律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三、个体户无雇员怎么签劳动合同
1、个体工商户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个体户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私营企业和请帮手带学徒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均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现在,大家应该知道了怎么跟个体户签劳动合同。到个体户干活的时候,应该要求签署书面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薪酬、休息时间安排及合同解除条件等事项。在合同的后面,个人签字,个体户要盖章。如果个体户拒绝签署合同,员工有权到劳动局投诉。
四、个体工商户有雇工和无雇工谁来认定
个体工商户有雇工和无雇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认定。个体工商户在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了注册登记以后,在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有雇工和无雇工,要由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申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认定后,才可以从事经营活动。
五、个体工商户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法》调整
1、《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2、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指出,“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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