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组成情况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组成情况的知识,包括国有独资董事会职权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一、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如何设置和组成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设置和组成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确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若干董事组成,董事长由股东大会任命,副董事长由董事长任命,董事由股东大会任命。
二、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为多少人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一般是再三人至十三人之间。根据相关的流程确定董事会的成员,各成员之间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且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进行事务商榷。
三、国有独资公司要设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吗
A项错误。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公司法第七十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B项正确。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国独的股东是国家。公司法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C项错误。国有独资公司中,非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理由董事会产生。公司法第六十七条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十八条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D项错误。有部分重大事项需要国资委同意。但是,也有不需国资委同意的重大事项,而由董事会或者人民政府同意。公司法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所以,正确的只有B项。
四、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人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人数为三人至十三人。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第六十八条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五、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人数法律规定是多少人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人数为三人至十三人。
2、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3、第六十八条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组成情况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