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拘传和传唤的区别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关于拘传和传唤正确说法是,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拘传和传唤的区别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传唤和刑拘的区别
拘留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行为,拘留是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拘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传唤就是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一般传唤是让你前往配合调查而已,而拘留就是事实已经清晰,可以认定你的违法行为,达到拘留标准。
传唤和拘传是什么意思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传唤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知诉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的一种措施。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刑事诉讼诉讼行为。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传唤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施;拘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都可以实施。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总的来说,二者有以下三点不同:1.法律性质不同传唤是一种侦查手段,等同于通知,不具备强制性,不得使用戒具。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可以使用戒具。2.实施机关不同传唤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施。拘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都可以实施。3.适用对主体不同传唤适用于所有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拘传则仅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关于拘传和传唤正确说法是
两者听着差不多,但是意义不一样,强制性也不一样。
1、拘传不同于传唤,传唤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而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2、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强制性,不得使用戒具,而拘传可使用戒具。传唤除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外,还适用于其他当事人,而拘传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逮捕和传唤区别
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是刑事强制措施,一个是刑事侦查手段。
逮捕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中,在对犯罪嫌疑人人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后,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经检察院审核作出逮捕决定,由公安机关立即执行逮捕。
而传唤则是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或明确犯罪嫌疑人后,通过依法传唤将该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审查,可见传唤是一种侦查手段。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在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审查时,不准异地传唤。
综上,逮捕是由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而传唤则是公安侦查手段。
拘传和传唤是不是拘传必须传唤可以不去传唤如果不去有什么后果。两者从法律程序上时候都需要有书面
传唤是指司法机关命令诉讼当事人或其他特定人于指定时间到案所采取的措施。传唤的目的是使诉讼程序按计划进行,弄清案情,使案件得以正确及时地处理。传唤须用传票,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传唤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并要依法送达。受传唤的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上规定的责任。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强制受传唤人到案的措施。在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于没有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可以拘传。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人,经过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拘传。所以刑事诉讼中的拘传不同于民事诉讼中的拘传。
拘传的定义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拘传的特点是:(1)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已经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不需要经过拘传程序;(2)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而不是强制待侦、待诉、待审,因此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讯问后,应当将被拘传人立即放回。
拘传不同于传唤,传唤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强制性,不得使用戒具,而拘传可使用戒具。传唤除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外,还适用于其他当事人,而拘传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通常情况下,拘传适用于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特殊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也可以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不经传唤而直接适用拘传。
根据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以及公安部《规定》的有关规定,拘传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案件的经办人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法院称为拘传票)。
2.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的地点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拘传和传唤的区别和关于拘传和传唤正确说法是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