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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免责书(为什么)

admin1周前885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自杀免责书和产后抑郁症自杀可以申请保险理赔吗,为什么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自杀免责书以及产后抑郁症自杀可以申请保险理赔吗,为什么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保险会理赔自杀事件吗
  2. 学生自杀或病逝学校要赔偿吗
  3. 产后抑郁症自杀可以申请保险理赔吗,为什么

保险会理赔自杀事件吗

看情况!

一、理论上

涉及死亡的保险有“寿险”和“意外险”,很多重疾险也能赔死亡,是因为重疾险包含有“寿险”责任,本身而言重疾险只赔重大疾病,并不赔死亡情况。

我国保险法规定,带有寿险责任的长期型保险,连续投保时间超过2年的,自杀应该赔付对应的死亡保险金。这里的两年,是指投保缴费生效之日起满2年,如果中间有“失效”后复效的情况,则2年的时间从复效之日重新计算。

意外险

我们常买的意外险,大都是一年期的,所以一年期的意外险,大都无法理赔自杀,包括连续投保的一年期意外险。

当然也有长期型意外险,这种意外险可以赔付2年后自杀!

二、实际情况

在实际情况中,有时候自杀情况其实很难界定。对于超过2年的寿险来说,只要死亡不是免责约定情况,保险公司都会很快赔付。举例,2016年湖北荆门的千万保额拒赔事件中,投保人周某买了多年的寿险几十万保额,保险公司早就赔了。纠纷就是后来集中投保的意外险。

意外险是所有保险中,杠杆最高的一种险种。但是意外险对于“意外”的事故的界定,是需要权威部门来界定的。例如,公安机关,法医证明这些。很多时候,公安机关无法出具“自杀死亡”的证明,这时候保险公司要证明被保人是“自杀”才能拒赔,否者就应该赔。

这类案例我就说两个,是我在整理保险拒赔案例时候看到的:

案例一,公园自杀案

某年轻小伙因为某些原因,所以买了意外险后不到一周,就在某公园的临湖假山上坠湖死亡。因为没人证、没监控,警方也没有发现明显的证据表示属于“自杀”,最终给出的结果是“非正常死亡”。保险收集一些侧面证据,死亡前的非正常行为,给家人说些莫名其妙的话,网络留言等认定为“自杀”,而家属则认为“非正常死亡”,没有明确写是自杀,那么就是意外!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家属。

案例二,烧炭案

某女子因为和家人闹矛盾,然后在自己的卧室门窗紧闭烧炭,最后二氧化碳中毒死亡。最后警方排除他杀,但是不知道怎么的死亡原因写了“非正常死亡”。所以出现了纠纷,这个案件比较奇特就在于保险公司提出:哪有5月份烧炭的?但是家属坚持认为“非正常死亡”就是意外险。最后法院判意外险应赔。(很多时候,几个字就能改变结局,这个案子很值得思考)

特别说明:

意外险不赔“猝死”!医学上猝死属于突发疾病死亡,是疾病死亡。而不属于意外死亡!

但是现在很多意外险也额外增加了“猝死”赔付责任,我们遇到这种带有“猝死”赔付的意外险时候,一定要看“猝死”的保额有多少。

若我们回答有用,给个关注,点个赞吧。谢谢大家支持。

学生自杀或病逝学校要赔偿吗

这个要看学校是否存在过错了。如果是属于学校监管不力,或者违规管理,造成学生非正常死亡,学校要负有一定责任。也就是说要赔,如果学校已经尽了义务了,那么就可以免责。

产后抑郁症自杀可以申请保险理赔吗,为什么

是你本人在问吗?先不要谈保险赔不赔的事情,先在这里说一下,很为你担心,抓紧时间去医院找大夫看看,该吃药吃药,该住院住院,这个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别想不开,退后一步海阔天空,不要和自己的较劲,而且你说的是产后抑郁,如果你走了,你的家人,你的孩子怎么办啊?千万不要想不开。

对于保险的赔付,有两种情况,两年内自杀和两年后自杀。

所有长期险基本都有自杀条款,自杀条款的规定就是有一个两年的期限,如果在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如果两年之后一般都是赔偿了。

一般自杀条款的约定都是在免责条款里面陈述,“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在两年内发生自杀情况属于除外责任,两年后自杀就不在这个范畴了,无论是以什么方式或者是因为什么自杀,都是属于可赔偿范畴。

还有一个就是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成年人,而且合同生效两年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需要有专门的机构鉴定,但是一旦发生自杀事故之后,也不能再做鉴定了,因为条件不允许。

我国对于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情况,即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在保险条款里面写到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确定自杀的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保险公司需要赔付。

还有就是我国对于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有一个依据,一般是18岁以上即认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年满16岁,且依靠自己的劳动所得养活自己的,也是属于完全民事能力。

我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于未成年的身故保额有明确的限制,现在对于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不得超过20万,20万以上部分无效。这也是对于未成年的一种保护,防范道德风险。

以上所说的都是只长期险,一般短期险不会涉及到这个问题,因为自杀条款里面的内容写的非常清楚,两年内不赔偿。

老炮建议,所有的保险都是合同,合同里面会把所有的责任都写的非常清楚,只需要看看合同就知道什么情况了,保险公司的自杀条款针对的是自杀这个事情,并没有针对自杀的方式。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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